12月1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宣布共同探索通过政策和监管措施,支持促进中东和亚洲地区的气候金融。双方表示,合作建立在迪拜金管局和香港金管局的长期合作关系基础上,包括培育和支持双方市场的创新等。未来,两个监管机构将携手前行,提倡负责任的金融实践,推动全球经济迈向“净零
目前,我国已获正式备案的 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碳交易所)达到九家,包括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 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重 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福建海峡股权交 易中心,其中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当前碳金融产品是传统金融产品在碳市场 的映射,主要可以分为交易工具、融资工具和支持工具三大类。交易工具包含碳期货、 碳期权、碳远期、碳掉期、碳指数交易产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融资工具包括碳质押、碳回购和碳托管等产品;碳市场支持工具包括碳指数、碳保险等产品。针对不同的碳金融
碳市场参与主体是碳市场的核心,各方参与主体在碳市场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交易双方(包括控排企业、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第 三方中介、平台及监管部门等。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张晓慧称,实现双碳战略需投资约为150万亿至300万亿元。平均每年将在双碳领域投资3.75万亿元至7.5万亿元。行业人士认为,巨大投资也说明背后所隐含的低碳投资成本或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
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从全球层面来看,绿色金融标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亟待进一步协同,绿色金融能力建设也需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需在环境信息披露、气候风险识别与管理、金融科技平台搭建等多方面持续提升能力建设,与时俱进开展绿色金融工作,以便更好地捕捉双碳发展机遇,为服务实体经济绿色低
未来随着监管政策和标准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气候信息披露和碳核算将由“选答题”变成“必答题”,气候信息将和财务信息一起成为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商业银行气候信息披露和碳核算标准将趋向统一,披露资产覆盖范围和披露内容质量将显著提升
我国政府已颁发一系列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开展气候信息披露与碳核算。2021年7月,人民银行牵头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和《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推动金融机构开展气候信息披露
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当前面临的挑战主要集中在行业内部。具体而言,行业内部的挑战包括缺乏足够的内生动力以促进碳核算的广泛应用,以及企业在获取高质量数据和培养专业人才的能力有待提升。此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亟需系统性的政策支持,从而实现稳定的转型步伐。
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当前,国内外银行气候信息披露水平总体持平,并主要参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可持续性会计准则(SASB)等标准进行气候信息披露。TCFD是目前被国际运用最广泛的气候信披框架,得到超过4800多家机构及组织的支持。 不过相比于国内商业银行,国
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商业银行碳核算是从价值链角度,全面测算商业银行经营过程及其上下游企业、业务带来的碳排放总量,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活动的碳核算和投融资活动的碳核算。受气候变化影响,暴雨、热浪等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正在持续上升。金融机构
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国际气候信息披露倡议及组织的支持者队伍正在不断壮大,体现出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重视与关注。而碳排放信息是气候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 中国银行业气候信息披露也在不断推进中,并主要通过发布TCFD报告、环境信披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含ESG报告)等进行不同程度的气候信息披露,其中